商品房70年后怎么办?还能继续住吗?
来源:青州新闻网 时间: 2018-01-29 11:05:27
对于买房很多人只知道70年大产房,房屋到70年后,这个房子怎么处理呢?房屋就要被收回吗?在购房时很多朋友对于70年产权表示很疑惑, 什么是70年产权?所谓的70年产权指的是指所购买的房屋,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一、商品房70年产权怎么来的?
我国房子产权70年年限源于中国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分离这一特殊情况。按照法律专家的解释,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只有国家和集体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而且在住房制度改革以前,城市住房基本上也全是“公家”的,住公家的房子是大多数城市居民享有的一项福利。
住房制度改革以后,私人特别是城镇居民,普遍可以拥有自己的房屋,这时候就出现房屋所有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归属不一致的问题。法律上的解决方法,就是通过在所有权上设定一个用益物权,也就是土地使用权。
由此可见,我国房子70年产权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索要非对房子所有权的年限,房子所有权是永久的,除非房子不存在了。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年的时间,到各位购房者手里使用年限也就不到70年了。
不同的用地对年限的限制也不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来确定:(1)居住用地70年限;(2)工业用地50年限;(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限;(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限;(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限。
二、土地使用权要如何获得?
那么,土地使用权要如何获得呢?土地使用权最主要的两种获得途径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使用权划拨。
1、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是国家把国有土地以约定的面积、价格、使用期限、用途和其他条件,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占有、使用、经营和管理。
2、土地使用权划拨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只适用于公益事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
三、商品房70年后到期了该怎么办?
第一、当我们购买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已达到70年,不必担心,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可以申请继续使用的。
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当然续期则需要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
只要你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继续租住。再次强调下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二,若当土地使用权已经届满后没有申请续期,那么,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
由于,房屋不能脱离土地,单独存在,因此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当商品房已经达到70年,可以申请续期继续使用,当然,需要注意的是,若没有申请续期,则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同时无偿收回房屋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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