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前十月全国棚户区改造600万套 任务提前完成
来源:青州新闻网 时间: 2018-01-08 09:48:25
昨日,住建部在官网公布,2017年1月至10月,全国棚户区改造已开工600万套,完成投资1.68万亿元。这意味着原定今年需要完成的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已经提前完成。
按照国务院的工作安排,从2015年开始,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到2017年年底,需要完成1800万套的棚户区改造任务。今年是棚户区改造三年工作的收尾之年。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住建部获得的数据显示,2015年棚户区改造开工601万套,2016年棚户区改造开工606万套,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目标600万套。总计完成1800万套的棚户区改造任务。
今年上半年,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18年到2020年三年时间里,将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这是棚户区改造的第二个三年计划。面对第二个棚改3年计划,住建部要求各地,要重点谋划好2018年棚改工作,尽早落实项目、资金等,确保明年棚户区改造早安排、早开工、早见效。
市财政局等四部门联合发文规范“棚改”融资
本报讯(记者 朱开云)为进一步规范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住建委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市、区各相关部门在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时,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坚决杜绝出现政府违规担保等违反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行为。
根据通知,北京市、区财政可以通过资本金注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但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出资成立各类投资基金等方式开展棚户区改造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不得对有限合伙制基金等任何股权投资方式额外附加条款变相举债。
根据通知,各区开展棚户区改造时,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不得利用政府性资源干预金融机构正常经营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以出具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同时,北京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时,除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外,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不得以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决定企业为政府举债或变相为政府举债;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不得承诺为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融资承担偿债责任。
精选专题
-
2021-10-11 15:40:06
接下来的青州市场,是关于品质的较
品质是绿城·蘭园最好的口碑
-
2021-05-08 10:02:03
公摊新规定!6月1日起执行!
5月6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为保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房屋的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等都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再也不怕无良卖家啦!▼▼▼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年来,
-
2020-12-21 15:42:01
10大人口净流入城市,全在三大城市
当前及未来,房地产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全面普涨时代已经过去,买房的投资逻辑也在发生改变。但如果就此认为房子不能买了,那就大错特错,我经常说,任何忽悠你快点买房或千万别买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