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一封信
来源:青州新闻网 时间: 2018-11-19 10:18:44
全市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群众:
为切实解决当前基层突出问题、强化乡村有效治理、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按照潍坊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从11月份开始到12月底,在全市开展“清理村级合同、清理集体尾欠、清理闲置资产资源”“三清”集中行动。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清理村级合同。对历年来涉及村集体土地(机动地)承包、出租、流转,以及村集体房屋出租、“四荒地”承包、机械设备租赁等合同进行全面清理清查。对口头合同、不合法合同、要素不全合同等一律依法依规进行清查整改;对无合同约定、私自侵占或使用村集体资产资源,以及有合同约定、但长期拒不履行,拖欠、未缴纳承包费和使用费的,一律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清缴。
二、清理集体尾欠。对村级内部往来、承包费、社会抚养费、水电费、借款、抵押担保等费用进行全面清查。对历年来户欠村、村欠户的经济往来账目,以及对有经济履行能力、但故意长期拒不缴纳承包费及各类税费的进行彻底排查,一律依法依规进行清缴。
三、清理闲置资产资源。对村内多占、抢占宅基地,未经批准私自占地搭建民房、厂房、大棚房、车库、板房等违章建筑,以及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用地范围和无偿占用村里空闲老学校、老厂房、闲散地、湾塘沟渠的进行彻底排查,一律依法依规清理。
本次农村“三清”集中行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树立正气、维护正义,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希望全市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群众都要积极支持配合“三清”工作开展,特别是对长期拖欠承包费、多占宅基地、乱搭乱建等侵害村集体和群众公共利益,以及在“三清”工作中胡搅蛮缠、缠访闹访、煽动闹事等行为坚持“零容忍”,结合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市农村“三清”工作咨询举报电话:322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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