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和饮料共23大类食品1678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8大类食品23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与标签标示值不符、质量指标不达标、生物毒素、其他污染物等问题。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奎文区广文盛世生鲜便利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日照市东港区于磊蔬菜店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阳谷县木与茶鑫源茗茶馆销售的标称为福建省福鼎市磻溪云森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奖贡眉(生产日期/批号:2021/10/27,规格型号:300克/盒),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省福鼎市磻溪云森茶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潍坊滨海区鲜之蔬果蔬店销售的沙糖桔,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滕州市龙泉张芬家禽销售店销售的乌鸡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日照高新区秦家蔬菜批发经营中心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惠民县孙武街道军芳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新泰市中令东食用油店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淄川区亮霞蔬菜店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东平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宿城店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滨州市沾化区喜来乐百货超市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垦利区垦利街道深蓝食品销售店销售的芒果,苯醚甲环唑和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东阿县铜城生资牛羊肉店销售的羊肉,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即墨市云洋海鲜美食店加工的凉拌海蜇皮,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即墨市云洋海鲜美食店提出检验方法异议,经核实,对异议不予认可。
(二)临淄区进京涮肉餐厅购进的标称为进京调味食品(淄博)有限公司委托河间市凌云腌渍菜加工厂生产的白糖蒜,二氧化硫残留量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山东胜利油田胜大超市有限公司胶州路店销售的标称为山东戬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暖家大黄米蛋糕(生产日期/批号:2023/12/27,规格型号:5千克/箱),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戬记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抽样时效异议,经核实,对异议不予认可。
(四)烟台振华量贩超市有限公司牟平紫金山庄店销售的南美虾,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添加剂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
淘宝网井冈山黄洋界特产网购(经营者为井冈山市茨坪黄洋界特产网购超市)在淘宝网销售的标称为井冈山市通全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山东菇佬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牛肉酱(生产日期/批号:2023/6/26,规格型号:150克/罐),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山东菇佬大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标准适用异议,经核查,对异议不予认可。
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威海振华商厦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唐山市益亨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香花生(生产日期/批号:2023/10/14,规格型号:5kg/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饶县稻庄镇旌丰生鲜便利店销售的标称为山东三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鼎水饺(非即食)(生产日期/批号:2023/10/12,规格型号:500g/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其他污染物问题
(一)五莲县食汇酸菜鱼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安丘市会晓餐饮店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生物毒素问题
山东尚悦百货有限公司威海韩乐坊洪太极店销售的大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