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汽车报废更新
统筹相关资金,支持汽车报废更新。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注销个人名下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个人名下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山东省内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含2.0T)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其中,对报废注销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注销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报废旧车时间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购买新车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鼓励有条件的市开展汽车置换更新,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全链条促进汽车以旧换新。
推动家电以旧换新
按照省级奖补,各市采取发放促消费补贴、企业让利等方式,推动家电以旧换新。
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线上线下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在政策期内交售空调、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电脑(限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其中台式电脑显示器与主机为一套)等5类旧家电,并新购上述品类一级、二级能效家电、绿色智能家电的给予补贴。
省级财政安排相关资金,根据2024年各市废旧家电回收量同比增长情况和限额以上家电零售额增量贡献等给予奖励。
支持各市对家电以旧换新给予补贴,支持企业改造提升废旧家电回收体系,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
推动家装厨卫“焕新”
鼓励有条件的市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购买绿色智能家居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