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质量年”活动坚持问题、需求、目标、效果导向,通过指标引领、制度增效、队伍强能、设施提质、系统支撑,着力夯实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工作基础。主要包括八项工作内容:构建评价质量督导指标体系,提升质量监管工作科学性、有效性;开展评价机构定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价机构继续开展评价工作、拓宽评价范围、退出评价机构目录等的重要依据;加强评价队伍建设,提升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水平和组织实施评价工作能力;强化评价过程质量督导,注重评价过程资料留存管理,形成可追溯的评价过程完整档案;提高社评组织题库质量,增强题库与生产过程、工作岗位的契合度;提升评价场所设备建设层次,探索社评组织标准化考场建设;开展社评组织满意度调查,指导社评组织不断加强和改进评价工作;加强评价系统信息化建设,提高评价业务信息化办理能力。
下一步,山东将以“质量年”活动为契机,指导督促各级各类评价机构树牢质量意识、标准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评价工作全链条、各环节质量管理,推动评价机构制度建设更加完备,题库、设施、专业队伍等评价基础更加巩固,评价组织实施更加规范,促进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