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批次食品不合格:青岛鑫宸鹏食品、新泰银座、淄博鸿禹食品等上黑榜

来源:齐鲁网     时间: 2024-03-29 10:40:03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9日讯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显示,青岛鑫宸鹏食品有限公司、青岛金鼎广场有限公司、淄博鸿禹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新泰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惠民县圣豪购物有限公司、东阿县爱尚天天超市有限公司紫金城店等生产、销售或使用的15批次食品样品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和饮料共20大类食品1048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6大类食品1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等问题。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威海市环翠区磊光蔬菜商行销售的菜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莱西市秀丽超市销售的猕猴桃,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青岛金鼎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油菜(普通白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新泰银座商城有限公司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枣庄高新区兴城艳子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泰安市泰山区淘淘烟酒便利店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平邑县金桥商贸城乔志云销售的乌鸡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东营市河口区河口市场其滨蔬菜摊销售的油麦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微生物污染问题

潍坊市奎文区广文李谦火烧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庆云县晨悦火锅店购进的糖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东阿县爱尚天天超市有限公司紫金城店销售的豆干,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阿县爱尚天天超市有限公司紫金城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青州市长秋人家自助餐厅购进的标称为青岛鑫宸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渍萝卜(生产日期/批号:2023/8/23,规格型号:500g/袋),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博兴县锦秋街道东方利民快餐店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淄博景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淄博鸿禹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生产的禹杰精选肉卷(生产日期/批号:2023/8/2,规格型号:750克/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重金属污染问题

惠民县圣豪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裙带菜(生产日期/批号:2023/9/1,规格型号:60克/袋),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闪电新闻记者 何则伟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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