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人社局全面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
来源:青州新闻网 时间: 2018-01-15 10:21:27
青州新闻网1月15日讯(通讯员 任晓斌 报道)近年来,青州市人社局实施“三大提升行动”,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四个城市”建设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实施调解提升行动,柔性化解劳动争议。一是构建“阶梯式”调解工作体系。健全完善了企业调解组织调解、行业性调解组织调解、镇街调解中心调解、仲裁机构调解四个层级的“阶梯式”调解工作模式,形成了全覆盖、多层级、开放式、预防型的大调解格局。目前青州市已成立企业调解委员会251家、教科文卫系统调解委员会60家、镇街调解中心13家,行业性调解组织5个、区域性调解组织3个,组织调解各级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52起,调解成功率达77.5%。二是提升基层调解能力。建立基层调解员分级培训、分级管理办法,举办青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班,把调解员培训纳入年度常态化工作,目前共组织业务培训1000余人次,有效激发了基层调解活力。三是创新调解方式。在我市4起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中,运用调解建议书制度,向双方当事人提出调解建议,引导双方达成协议,从源头化解了矛盾纠纷。
实施标准提升行动,实现调解仲裁示范发展。一是提升实体化标准,开展组织机构标准化、仲裁办案精准化、人员队伍专业化、基础设施规范化、仲裁工作信息化五大建设,成功创建省级标准化示范仲裁院,实现了办案场所“三室一庭”,即一个咨询接待室、一个调解室、一个档案管理室、一个标准仲裁庭。二是指导各基层调解组织建立规范调解室,统一调解组织标识、名称、工作职责、工作程序、调解员行为规范,实现“五统一、五上墙”,并与301家调解组织实现网络在线办公,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
实施质量提升行动,确保仲裁案件裁决水平。一是提升庭审质量。通过参加法院庭审、到各级仲裁院观摩学习等方式,规范庭审程序,提高裁审能力,2017年以来共审理案件350余件次。二是提升裁审衔接质量。与人民法院建立定期联席会议、重大疑难案件会商、信息联络互通等五大制度,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程序性、实体性问题进行双向沟通,并对13起重大疑难案件开展研讨,确保裁决质量。三是提升一裁终局质量。探索细化一裁终局案件认定标准及认定规则,提高争议案件处置质效,2017年一裁终局率达到34.3%,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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