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住房公积金再出便民新规

来源:青州新闻网     时间: 2017-12-13 09:53:59     


青州新闻网12月13日讯(通讯员 冀舒心 报道) 为规范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方便办事职工,接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单位做完封存情况的职工只需携带身份证和本人银行卡到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即可,无需再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承诺人置换或变更时,只需借款人本人、需要变更的承诺人携带身份证到前台办理即可,原承诺人及配偶不需再到场。

新规规定,办理购房提取时,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上房屋所有权人为两人或以上共同所有,但购房发票上购买方名称为一个人名字的,应按照发票购买方名称(含配偶)提取。而在办理商业还贷提取时,借款合同上共同借款人(共同还款人)为两人或以上的,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含配偶)均可办理提取业务,但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

编辑:青州新闻网 成同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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