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调整再迎重大利好

来源:青州新闻网     时间: 2021-09-15 16:30:18     


青州新闻网9月15日(通讯员 张彩霞 王新霞 报道)9月13日,从市医保局传来好消息,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迎来重大利好。潍坊市医疗保障局出台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的通知》,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及医用耗材个人首先自付比例、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做了调整,进一步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有效减轻患病群众医疗负担,切实增强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降低乙类药品及医用耗材个人首先自付比例。通知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降低乙类药品及医用耗材个人首先自付比例。调整前,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乙类药品政策范围内个人首先自付比例、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个人首先自付比例、医用耗材个人首先自付比例分别是20%、20%、30%;调整后,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乙类药品政策范围内个人首先自付比例、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个人首先自付比例、医用耗材个人首先自付比例分别是15%、15%、20%,医用耗材集采中选产品费用全额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需要个人首先自付。

降低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通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降低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2000元调减为10000元。

编辑:成同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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