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开展违法建设行为清理整治的通告

来源:青州新闻网      时间: 2017-01-18 14:23:35     


  青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开展违法建设行为集中清理整治的

 通       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坚决制止和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2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建设行为集中清理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通告:

  一、凡进行各类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办理规划及建筑施工手续。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许可,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均属违法建筑。

  三、实施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须在本通告发布后立即停止建设并自行拆除。对不自行拆除的,将依法组织拆除。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遵守本通告规定的义务,配合有关部门的执法行为,对妨碍、阻挠、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全市人民自觉服从城镇规划,并积极支持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打击,为维护良好的城镇建设秩序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告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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